
细则明规全厘清,正宗黔味有准星
米糄俗称米扁、米花、糯米锅粑、锅粑等,是贵州独具风味的传统特色食品,承载着本地饮食文化与生活记忆。长期以来,缺乏针对米糄的专属食品安全标准,行业多以企业标准为生产依据,标准水平参差不齐,既给监管部门执法带来难度,也制约了传统特色食品的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为填补标准空白、规范生产经营、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贵州省卫生健康委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于2020年8月27日批准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米糄》的立项,由黔南州检验检测院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多家本土企业,联合起草并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米糄》(DBS52/058—2022),于2022年7月 25日正式实施,为米糄产业健康发展筑牢安全底线。
原料工艺定标准,香酥米糄有章法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米糄》(DBS52/058—2022)文件规定了米糄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含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适用于在贵州境内生产的米糄产品。
米糄以糯米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黑糯米、食糖、芝麻等辅料,经浸泡、淘洗、熟制、成型、干燥、包装等工序制成的产品。
根据米糄的生产加工工艺特点,该产品属于其他粮食加工品,食用时需经油炸,方可食用。
原辅料要求
糯米、黑糯米:应符合GB/T 1354、GB 2715、DB52/T 1230的规定。
食糖、芝麻:应符合GB 13104、GB/T 11761的规定。
其他辅料:应符合有关规定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感官指标
本标准确定的米糄感官指标,是起草单位根据全省不同地区的米糄产品的生产工艺特点,结合产品的实际情况和大量样本的观测结果提出的,从产品的色泽、气味、组织状态、杂质方面作了规定。
标准限值
米糄标准规定了水分≤15.0%,铅≤0.2mg/kg,镉≤0.2mg/kg,黄曲霉毒素B1≤5μg/kg的限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的添加量和种类应符合GB 2760中其他粮食加工品的规定。
米糄的生产还应符合GB 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规定。
温馨提示
选购米糄时,认准正规厂家、合规包装,查看标签信息是否完整,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与美味。(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