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天柱县作为苗侗等少数民族聚居地,民族医药文化底蕴深厚,苗侗医药作为民族传统智慧的结晶,在保障群众健康、传承民族文化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结合元草堂中医诊所多年实践经验,我谨就促进本地苗侗民族医药健康发展,梳理一些实践思考和路径方向。
加强苗侗医药理论体系整理与传承,夯实发展根基
系统梳理古籍与民间经验:联合当地文旅部门、民族研究所及老中医,对散落在民间的苗侗医药古籍、手抄本、单方验方进行抢救性收集、整理和校注,建立苗侗医药方剂数据库。重点挖掘“痧症疗法”“草药内服外敷”“火针疗法”等具有民族特色的诊疗技术,形成标准化操作规范。
建立传承机制:推行“师带徒”制度,鼓励资深苗侗医药收徒传艺,将传承成果纳入中医执业资格考核加分项;在职业院校开设苗侗医药定向培养班,邀请民间医者担任兼职教师,让年轻从业者系统学习民族医药理论与实践技能。
融入现代教育体系:推动苗侗医药基础知识进入本地中小学传统文化课程,编写适合青少年的民族医药科普读本,增强民族群众对传统医药的认同感和保护意识。
推动苗侗医药与现代技术融合,提升服务能力
促进特色诊疗标准化与规范化:针对苗侗医药常用的草药制剂(如药膏、药酒、汤剂、药浴包等),联合市场监管、卫健部门制定质量标准,规范药材采购、炮制、储存流程,确保安全有效;对苗侗医药特色诊疗项目进行临床疗效评价,形成可推广的诊疗方案。
加强产学研合作:与高校中医药学院、科研机构合作,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成分分析、药理实验)研究苗侗特色药材(如钩藤、杜仲、血藤等本地优势药材)的有效成分和作用机制,为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同时推动研发适合现代生活需求的民族医药产品(如便携药包、养生茶饮)。
建设数字化服务平台:搭建“苗侗医药健康服务网”,整合本地民族医药诊所、药材种植基地、非遗传承人等资源,提供在线问诊、药材溯源、预约诊疗等服务,扩大民族医药的服务半径。
优化政策支持与产业协同,营造良好发展空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贵州省中医药条例》明确,社会力量办中医机构在人才培养、继续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
省级规划与协同文件: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贵州省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黔教发〔2021〕39号)提出,破除中医药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支持民营中医机构人才培养,将其纳入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等人才培训体系。
配套执行政策: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等部门文件要求,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鼓励三级中医医院对口帮扶基层中医机构,为民营中医人才提供进修通道;黔南州等地方政策已明确民营机构在继续教育、进修培养等方面与公立医院同权同等待遇。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政府设立苗侗医药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民族医药传承基地建设、人才培养、科研攻关、鼓励简化申报中医非遗传承人等;对民族中医诊所技术人才给予提供税收减免、社保补贴等优惠,简化特色制剂备案流程,鼓励诊所规范使用民族医药技术。
推动“医养结合”与文旅融合:依托天柱县生态与民族文化资源,打造“苗侗医药养生旅游线路”,将民族医药诊疗、草药采摘体验、康养民宿相结合,开发“药浴养生”“针灸调理”等特色服务,让民族医药成为乡村振兴的新动能。
加强跨区域交流合作:组织本地苗侗医者参与省内外民族医药学术论坛、非遗展演等活动,与周边苗族、侗族聚居区(如黔东南州其他县市、湘桂边区)建立合作机制,共享诊疗经验、药材资源,形成区域民族医药发展合力。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与社会认知,拓宽发展空间
健全人才培养与评价体系:完善苗侗医药从业人员职称评定标准,将民族特色诊疗技术、临床经验纳入考核范围;定期举办民族医药技能大赛、学术研讨会,激励从业者提升专业水平。
开展科普宣传与惠民服务:通过“民族医药文化节”“中医进社区/村寨”等活动,以义诊、讲座、药材展示等形式,向群众普及苗侗医药的养生理念和诊疗优势;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民族医药服务角,让群众就近享受便捷的民族医药服务。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民营中医诊所发挥灵活优势,探索“诊所+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本地药材种植产业发展,形成“种植—研发—诊疗—销售”的民族医药产业链,既保障药材供应,又促进群众增收。
苗侗医药的健康发展,是守护民族文化根脉、增进群众健康福祉的重要举措。在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下,这一宝贵的民族遗产在新时代必将焕发新活力,为天柱县卫生健康和文化事业发展贡献独特力量。
(作者系天柱县元草堂中医诊所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