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数字报刊系统

2025年07月11星期五
全国统一刊号:CN52-0041

在线读报儿童伤寒沙门氏菌肠炎常见感染途径家长必知的防护知识 - 数字报刊系统 急性中毒的解毒剂使用图谱 肺结节≠肺癌!正确认识,科学管理 尿路结石的“隐形杀手”:认识结石所致尿源性脓毒血症 术后伤口疼得想叫?手术室护士教你:这些“小动作”能少受罪 儿童伤寒沙门氏菌肠炎常见感染途径家长必知的防护知识

按日期检索

12 2012
3
4

在线读报

电子报刊阅读器
放大 缩小 默认

儿童伤寒沙门氏菌肠炎常见感染途径家长必知的防护知识

来源: 都江堰市人民医院    作者:黄祥东

1.儿童肠道健康的“隐形杀手”

在儿童肠道感染性疾病中,伤寒沙门氏菌肠炎(又称伤寒)曾是威胁儿童健康的“头号杀手”。尽管随着卫生条件改善,全球伤寒发病率已下降60%,但在卫生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儿童感染率仍高达150/10万(WHO 2025年数据)。更值得警惕的是,近年来我国部分地区出现耐药伤寒沙门氏菌(如多重耐药的ST313型),导致治疗难度增加。对于家长而言,了解儿童感染的常见途径并掌握科学防护方法,是守护孩子肠道健康的关键防线。

2认识伤寒沙门氏菌:儿童肠道的“不速之客”

1)病原体特点:顽固的“生存大师”

伤寒沙门氏菌(Salmonella enterica serovar Typhi)是沙门氏菌属中唯一能引起人类伤寒的血清型,其生存能力极强:耐低温:在冰箱(4)中可存活2-3周、耐高温:需75℃以上加热1分钟才能灭活、耐酸碱:在pH 4.5-9.0的环境中仍可繁殖。

2)感染后的典型症状:从“无症状”到“重症”

儿童感染伤寒沙门氏菌后的临床表现差异较大,与年龄、免疫力密切相关:

 

年龄阶段

典型症状

特殊表现

婴幼儿  (< 3岁)

发热(38.5℃以上)、呕吐、腹泻(水样便或黏液便)

易出现脱水、电 解质紊乱,可能 无典型“玫瑰疹”

学龄儿童4-12岁)

   热(  40℃)、相对缓脉(体温高但脉搏增快不明显)、腹痛

30% 出现“玫瑰疹”(胸腹部淡红色斑丘疹)

青春期  (> 12岁)

症状接近成人:持续发热、便秘(儿童少见)、肝脾肿大

可能并发肠出血、肠穿孔(死亡率约 1-5%)

特别提醒:约15%的儿童感染后表现为“无症状携带者”,仍可通过粪便排毒传染他人。

3.儿童感染伤寒沙门氏菌的5大常见途径

1)食物传播:最常见的“病从口入”

食物污染是儿童感染的首要途径,占所有病例的60-70%。常见风险场景包括:生熟交叉污染:切生肉(如鸡肉、牛肉)的刀具/板未清洗,直接处理熟食或水果、未彻底煮熟:食用半生不熟的鸡蛋(如溏心蛋)、海鲜(如醉虾)、肉类(如烤肉)、变质食物:储存不当的剩菜(>4℃放置>2小时)、过期乳制品(如未杀菌的生牛奶)除开食物传播外也有一些食材也是自带伤寒沙门氏菌的哦。高风险食材:禽类(鸡、鸭):沙门氏菌检出率高达

20%、蛋类:带壳生蛋污染率约10%、生鲜蔬菜:未清洗的叶菜(如菠菜、生菜)可能被粪便污染。

2)水源传播:卫生条件差的“隐形威胁”

在农村或卫生设施薄弱的地区,水源污染是重要感染途径:粪便污染水源:感染者或带菌者的粪便未经处理排入河流、井水、儿童接触污水:玩水、饮用未消毒的生水(如井水、河水)、公共泳池/水上乐园:消毒不彻底的水体可能含沙门氏菌。

3)接触传播:“手-口”途径的精准打击

儿童活泼好动,通过手接触污染物后再入口,是家庭内传播的主要方式:感染者接触:照顾伤寒患儿后未彻底洗手,直接接触其他儿童的食物或玩具,宠物/家禽接触:触摸带菌的猫、狗(尤其是幼犬)或家禽(如鸡、鸭)后未洗手.玩具/物品污染:儿童玩具(如积木、牙胶)被带菌者的粪便污染。实验数据:用荧光标记法模拟儿童接触场景发现,未洗手的儿童触摸玩具后,手上可残留103-104 CFU(菌落形成单位)的沙门氏菌,足以引发感染。

4)母婴传播:新生儿的高风险通道

孕妇感染伤寒沙门氏菌后,可通过以下方式传染给新生儿:宫内感染:细菌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罕见,<1%),分娩时接触母亲带菌的阴道分泌物,母亲乳头被带菌的粪便污染(如未洗手直接哺乳)。

5)把好“入口关”:饮食卫生是核心

食材处理“三原则”:①生熟分开:使用不同刀具、砧板和容器(建议用颜色区分:红色切生肉,绿色切蔬菜)。②彻底煮熟:禽肉中心温度需达75℃(用食品温度计检测),鸡蛋需煮至蛋黄凝固。③全储存:剩菜及时冷藏(<4),食用前彻底加热(再次煮沸)。

4.结语:守护儿童健康,从“细节”开始

伤寒沙门氏菌肠炎虽可怕,但并非不可预防。家长只需在“吃、洗、洁、隔、苗、诊”六个环节下足功夫,就能为孩子筑起一道坚实的健康防线。正如世界卫生组织所言:“预防胜于治疗,而预防的关键在于每一个日常细节的坚持。”让我们从今天起,用科学的方法守护孩子的“肠”治久安。


放大 缩小 默认
主管单位: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办单位:贵州省卫生健康宣传教育中心    多媒体数字报刊系统

黔ICP备18005754号      技术支持:九章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