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皂角米,俗称皂角精、雪莲子,为豆科植物皂荚(Gleditsia sinensis Lam)种子的胚乳组织。贵州是我国皂荚的核心产区之一,其中织金等地区的皂荚种植与加工产业拥有悠久发展历史。皂角米需经去荚、取籽、泡发、蒸煮、剥离胚乳、干燥等多道手工工序加工而成,是典型“小作物、大加工”模式的特色农产品。随着居民健康饮食理念的普及推广,皂角米因富含植物胶质、低糖且口感富有弹性,近年来被广泛应用于甜品、炖品及复合营养食品加工原料。随着贵州皂角种植规模持续扩张,皂角米现已成为织金县促进农民增收、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产业支撑。
由于皂角米缺乏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生产环节存在非法添加防腐剂脱氢乙酸、白砂糖浸泡增重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正常市场秩序,为保障消费者健康、规范生产工艺、提升贵州皂角米品牌信誉,2021年受织金县人民政府委托,由贵州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立项制定皂角米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标准明确规定:皂角米是以人工种植皂荚的干燥成熟果实为原料,经去荚、取籽、泡发、蒸煮、剥离胚乳、干燥等工序制成的产品。核心管控要点包括:原料限定为人工种植皂荚,不包含野生皂荚;严禁非法添加防腐剂;禁止采用白砂糖进行增重处理。
皂角米食品地标从三个维度对其食用安全性与产品品质提出核心管控要求:一是严格把控原料源头,要求皂荚原料外形完整、表面挂霜、种子饱满,无虫蛀、无霉变。二是明确特征性指标限值,标准规定产品水分≤10.0g/100g,可保障产品充分干燥,既利于储存,也能降低霉变风险;灰分≤2.0g/100g,可有效控制产品中无机杂质与泥沙残留量,反映生产加工的洁净程度;总糖(以蔗糖计)≤0.5g/100g,充分体现皂角米天然低糖的产品特性,可有效区分天然皂角米与糖渍、掺假类产品。三是精准识别污染风险,对重点监控的重金属污染物铅,经风险评估后确定限量≤0.2 mg/kg;明确规定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从源头上杜绝增白、防腐、增稠类物质的非法添加行为。
考虑到皂角米对不同特定人群的耐受性可能存在差异,标准以强制性条款形式给出消费警示:一是明确推荐每日食用量≤5克;二是明确皂角米作为食品加工原料使用时,终产品的每日总摄入量经折算后不得超过5克;三是明确要求添加皂角米的食品必须在标签中标示“婴幼儿、孕妇及乳母不宜食用”。
普通消费者选购皂角米产品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观察外观性状,优质皂角米呈青黄至姜黄色,颗粒均匀、干燥质硬、无碎末,不存在肉眼可见黑点或胚芽杂质;二是核查产品标签,若预包装产品标注的执行标准号为DBS52/061-2022,则该产品不会使用防腐剂、不敢添加白砂糖,理论上食用更安全放心;三是嗅闻产品气味,合格产品应带有淡淡的天然植物清香,无霉味、酸味或其他化学异味;四是警惕硫熏违规产品,本标准禁止生产过程中使用食品添加剂,颜色异常洁白、带有酸刺刺激性气味的产品大概率经过违规熏蒸处理,不建议消费者购买。
皂角米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发布与实施,旨在规范贵州皂角米产业从原料到终端的全链条质量安全管理,保护地方特色产品声誉,同时引导消费者科学、安全食用皂角米。所有生产经营含皂角米食品的单位,均应严格遵循本标准规定的安全限量与标签标示要求。
(省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标准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