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印发《医院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方案》,提出自2025年6月起至2027年6月,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医院免陪照护服务模式,进一步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同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经验和典型做法。
《方案》明确,试点范围包括:综合医改重点联系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城市,各确定1所三级医院;优先考虑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试点医院;各省(区、市)在辖区内人口老龄化程度较深的省会城市和地级市(地、州、盟),至少确定1至2所三级医院。
《方案》提出了5个方面的试点任务要求:一是确定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医院和病区,优先确定在老年住院患者占比较高、免陪照护服务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的三级医院,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二是按需合理配备人员数量,原则上试点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6∶1;三是规范免陪照护服务行为,医疗护理员要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协助为生活部分自理或完全不能自理以及行动受限住院患者提供助餐、助洁、助浴等生活照护服务,不得从事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不得替代医务人员工作;四是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试点医院要建立完善医疗护理员培训和管理制度,要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五是加大后勤支持保障力度和信息化技术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