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围绕生育服务、育幼服务、教育住房就业、社会氛围四个维度推出14条举措,为推动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了坚实政策保障。
在生育服务方面,贵州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全部纳入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直发个人,实现“应保尽保”。在生育休假方面,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各享10天育儿假,鼓励用人单位按子女人数叠加假期,有效缓解育儿压力。在生殖健康服务方面,贵州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基本避孕服务公共卫生项目,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全方位保障育龄群众生育健康。
在育幼体系建设方面,贵州着力提高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构建高质量儿童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科室建设。在托育服务方面,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优先实现市(州)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新建居住区托育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同时,支持用人单位自办或联办福利性托育服务,推动“医育结合”订单签约服务,支持省内高校按需设置托育专业、扩大招生规模,依法逐步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全面提升托育服务质量。
教育、住房、就业支持同步发力,在教育方面,贵州以县为单位推行义务教育“长幼随学”,按照国家要求逐步实行免费学前教育,有效降低家庭教育成本。在住房方面,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多子女家庭优先纳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范围,切实缓解多子女家庭住房压力。在就业方面,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贵州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推广弹性工作制,鼓励设置母婴设施、寒暑托及课后托管,营造育儿友好就业环境。
此外,贵州同步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广泛开展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宣传,将人口国情教育纳入中小学和高校课程,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共建共享的生育友好环境。通过深化婚俗改革,破除高价彩礼等陈规陋习,营造生育友好社会氛围,增强群众生育意愿。
(本报记者 文 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