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观新闻报道,上海市一企业员工曹某以妻子待产需要陪护为由向公司申请陪产假。但公司以“无故旷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开除了曹某。法院判决认为,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赔偿金。这一判决还了劳动者公道,给员工休陪产假撑了腰。
陪产假是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有助于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促进家庭和谐。从长远看,陪产假也有助于改善人口结构,增强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陪产假不是企业的“恩赐”,而是劳动者不可剥夺的法定权利。法院的判决传递出明确信号:任何内部规章制度,都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运行,任何以莫须有的理由侵犯员工的正当权益的做法,必将受到制裁。
一个文明进步的社会,必然是合法权利受到充分保障、工作生活和谐双赢的社会。让每一位“曹某”都能毫无后顾之忧地依法休假、陪伴家人,好政策好法规才能真正释放出应有的温度与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