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五强化”抓实医疗废物监管工作
来源:贵州健康报 时间:2024-07-2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黔东南州通过“五个强化”抓实医疗废物监管工作,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强化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指导凯里市、三穗县、黎平县卫健局加强与发改、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加快补齐辖区内医疗废物处置企业集中处置设施短板,将病理性、化学性、药物性医疗废物纳入其处置范围,解决该州医废处置种类不齐的短板,实现五大类医疗废物全部在本地就地集中处置。
强化标准化医疗废物暂存间建设。加强对医疗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全面清理整治,确保该州所有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均建设标准化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做到标识清晰、设置规范、专人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强化医疗废物转运能力提升。要求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要配备数量充足的收集、转运周转设施和具备相关资质的车辆,至少每48小时到各医疗机构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能力要覆盖所有农村地区,确保转运及时通畅。
强化医疗废物源头管理。压实各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分类和管理的主体责任,必须将医疗废物交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并做好交接登记。充分利用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系统等技术手段,对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分类转运和处置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管理。没有完成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建设的县(市)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可追溯信息化建设全覆盖。
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把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纳入医疗机构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暂存、集中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废物应收尽收、应处尽处、规范处置。截至目前,该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累计产生医疗废物1869.6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率为100%,集中处置医疗废物量占比为100%。

(供稿:黔东南州卫生健康局)
编 辑:周 岩
二 审:马春晓
三 审:高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