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卫生健康局下沉开展“森防”工作

来源:贵州健康报 时间:2024-02-21 浏览次数:

本报讯 2月21日,安龙县卫生健康局及下属单位下沉到所联系的社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与社区“两委”共同分析火情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防范措施,并要求所有“包保”人入户开展防火知识、政策法律法规宣讲,并以身边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劝导、阻止群众带火种上山。


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计生协、执法大队、健康促进中心所有包保责任人分别到天菇社区、板蘑社区、九龙社区与社区“两委”共商小区周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


上午8点,在天菇社区会议室,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同志与“两委”班子成员共同分析当前森林草原发生火灾的原因:上坟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炮竹引发山火;烧地渣烧秸秆风吹飞火引发山火;带火种入林吸烟乱丢烟头引发山火;对镇村干部及个人不满发泄故意纵火烧山;精神病患者及老年、儿童携带火种点燃可燃物导致山火发生。通过分析,集中智慧,共同提出防范措施:一是充分发挥护林员作用,开展巡山工作,发现火源,立即报告处置。二是在进入林区路段设卡点,严禁火种进入林区。三是发挥小广播、小喇叭作用,开展滚动宣传。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在微信群、群众会上宣传防火令、纵火罪的构成及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州内森林火灾典型案例进行警示。五是发动群众相互教育、相互监督,大胆举报。六是管好精神病患者及老年、儿童,任何情况都不能携带火种上山。七是压实山林承包户的主体责任,管护自己承包山林的防火工作。八是与农户全覆盖签订承诺书,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草原,严禁焚烧秸秆、杂草杂物、烧灰积肥及其他农事用火行为,严禁在进行祭祀活动时点烛、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和放孔明灯等用火行为,严禁吸烟、点火照明、取暖、野炊和举办篝火等活动,严禁其他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和行为。


同时,下属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疗养院、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也下沉到所联系的村开展工作。

(供稿:安龙县卫生健康局)

编  辑:周岩

二  审:杜明

三  审:龙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