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五个结合”确保“三方安全”
来源:贵州健康报 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
安龙县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工作中,始终做到“五个结合”,实现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医保资金安全、医疗机构质量安全,维护了良好的就医环境。
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态化巡查相结合。把开展非法行医、非法美容等专项整治行动与常态化巡查、常规检查、群众举报、患者投诉相结合,最大限度发现、挖掘案件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维护良好的就医环境。该县在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治理,组建2个卫生监督执法专项小组,对消毒产品抗菌抑制剂使用单位、经营单位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经营单位(药店)10家涉及抗(抑)菌制剂产品202个、使用单位8家医疗机构。
坚持现场指导与规范执业相结合。执法人员到医院、到科室、到病房现场检查时,发现不规范不合法的问题,现场手把手指导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下发监督意见书,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目的是对标对表达到规范、标准要求。该县2家核酸实验室进行评估检查,填写《病源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表》2份,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份。
坚持案件查处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把查处的具有代表性的具体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在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让其他单位从中汲取教育,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要重蹈覆辙,让类似情况不再发生。该县2022年以来,查处9家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9家企业分别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和罚款的行政处罚,共计处罚16.1万元。县卫生健康局分别将3家企业的具体违法事实及处罚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形成震慑。
坚持依法行政与情感沟通相结合。在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文明行政,证据要充分、事实要清楚,程序要合法,要做到法理情相统一。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从感情方面深入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寻求理解、支持。该县在办理何某某非法行医案中,执法人员指出违法事实的同时,讲清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又通过情理式教育,情感上沟通,在法律规定范围达成共识,何某某当场主动缴清了罚款,提高了案件办结率。
坚持自身建设与防范风险相结合。该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坚持每周学习制度,学习卫生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最新规定,6个中队轮流宣讲本中队综合监管的措施及办案情况,积累的经验和参加省、州集中培训的内容,努力锻造一支设置科学、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管理规范、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卫生健康监督队伍,不断提高卫生监督的能力和办理违法案件水平,防范风险,降低行政复议改变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近三年来,该县查处的卫生行政案件质量逐渐提升,均无行政复议改变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生。
(来源:贵州省安龙县卫生健康局 余必用)
实习编辑:王瑾瑜
编 辑:向 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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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审:赵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