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开展游泳场所专项检查 保障市民游泳卫生安全

来源:贵州健康报 时间:2023-08-02 浏览次数:

随着气温不断升高,游泳成为广大市民热衷的运动休闲方式,游泳池水质卫生也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为营造安全卫生的游泳环境,保障广大市民游泳卫生安全,减少介水传染病和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近日,开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卫生执法人员对辖区2家室内游泳馆、5家室外游泳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卫生执法人员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检查各游泳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持证亮证、卫生检测、公共场所卫生信誉度等级公示;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持证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消毒、传染病报告、突发应急措施等制度;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补水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水质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是否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是否有定期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是否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强制冲淋和强制浸脚池设置情况等。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游泳场所总体情况良好,各游泳场馆均能做到亮证经营,场所入口处放置内容规范的禁泳标志,制定了卫生管理制度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游泳池水循环消毒设备运行有专人负责,确保泳池水质卫生质量。检查发现,个别游泳场所存在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记录不完善、采购的消毒产品索证不齐全、游泳池水消毒及自检登记不齐全等问题。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其限期整改,并就如何整改进行了技术指导。

卫生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夏季游泳要选择有公示《卫生许可证》和《卫生检测报告》,现场配置专职救生员和救急设备的正规的、卫生信誉度等级较高的游泳场所。广大市民也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游泳前要淋浴全身,并经强制浸脚消毒后再进入泳池,以减少对泳池的污染。

下一步,开阳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加大对游泳场所的监管力度,不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督促游泳场所能规范经营,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放心的游泳环境、保障游泳者的身体健康。

(来源:开阳县卫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李杰)

编  辑:向 烨

二  审:毕 锋

三  审:赵 亮